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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16 13:13:00 | 來源:Luyin.com | 分類:行業快報 | 熱度:1799℃
舅舅“騙房” 一段偷偷錄下來的對話,效果很差,對我們來說毫無價值,但對有的人來說,這段錄音卻值錢了。值多少呢?值70萬元!一段錄音值70萬元,這可能嗎? 呂志敏家住石家莊,是一名普通工人。早在2005年年底,她從開發商手里選定了一套房子,可是這么多年過去了,她卻一直沒拿到鑰匙。前面我們提到的那段錄音就和這套房子有關。呂志敏說,這套房子原本是自己家的,但生生地被人騙走了。而且,騙她的還是一個親戚。為了收集證據,打官司要回房子,呂家人不得不采取特殊手段,就像電視劇《潛伏》那樣,秘密錄音取證。 錄下這段“證據”的是呂志敏的父親。他為何錄音,錄的又是誰的聲音呢?原來,他是給呂志敏的舅舅錄音,讓他開口承認自己騙了呂家的房子。 1981年,呂志敏的姥姥去世,留下了一處獨門獨院,有8間房子的房產。當時,在大女兒的主持下將房產進了分配,4個兄弟姐妹一人兩間。分完了房,各自辦理了房產證,一直相安無事。直到2005年12月,老房子拆遷,開發商找到呂志敏談補償,問題跟著就來了。 正當呂家準備辦理拆遷手續的時候,呂志敏的舅舅張兵群突然找上門來。張兵群進了屋,氣還沒喘勻呢,就告訴呂家人:“你們吃大虧了!這拆遷的事,說道多著呢。有很多該給的賠償,你們家都沒要著。要是你們姐幾個分頭和開發商談,肯定沒啥力度。不如這樣,大伙團結起來,選出一個代表,和開發商談判!” 張兵群這是啥意思呢?他想先把三個姐妹的產權以贈與的方式歸到他一個人的名下,然后由他和開發商談判。等拆遷結束后,想要錢的拿錢,想要房子的拿房子。 辦理產權贈與,這意味著什么?從法律角度講,房子的產權就歸別人了,這事辦得實在是冒失。不過,考慮到幫忙的是親戚,大家也不好說什么。礙于面子,這幾位分別和張兵群簽訂了房屋贈與協議,并且到公證處進行了公證。當時,呂志敏的爸媽沒敢告訴孩子。不過紙里包不住火,這事很快就被呂志敏知道了。呂志敏覺得父母這事辦得太大意了,可是父母卻百分之百地信任這位哥哥。眼看著回遷的新樓拔地而起,張兵群的態度卻越來越奇怪,提起房子的事總是推三阻四的。開始時,呂志敏的媽媽只是擔心,可是幾天后,擔心成了現實。她接到了哥哥的電話,說房子不給她了。這下呂家人可炸鍋了,房子不是小事,不像彩電冰箱,親戚要拿走就拿走,誰也不會太在意。看著呂志敏一家人上火,記者打算找呂志敏的舅舅談談,都是兄弟姐妹,侵占人家房子實在說不過去。可是,見到張兵群,記者卻得到另一個說法。張家人告訴記者,這房子本來就是他的,和呂志敏的爸媽一點兒關系都沒有。 兄妹各執一詞 誰在說謊 面對記者,張兵群拿出一張報紙,極力想證明什么。但是由于得了腦梗塞,他一時間無法完整表達自己的意思。張兵群的兒子張博繼說,父親之所以變成現在這樣,都是讓三姑一家給氣的。 三妹說哥哥是騙子,哥哥則指責妹妹無理取鬧,這還說不清了呢。關于房子的歸屬,張博繼給出了另外一個說法。他說,父親張兵群是家中唯一的男丁,1981年奶奶去世后,老宅的8間房產順理成章地全都留給了父親。本來兄妹之間一直相安無事,可是到了上世紀80年代末,突然有消息說村子可能要拆遷改造。當時張兵群在建設局上班,他得到這個信息比較早。當時的分房政策是按房產證分房,你有5間房子、一個房產證,只給你一套房;你有5間房子3個房產證,可能就給你3套房,所以當時張兵群就跟家里的姐妹商量,把房產分割成4份。按張博繼的說法,起初家里的8間房就都歸他的父親所有,后來所說的分家,實際上是針對拆遷政策的。換句話說,分家是假,圖房是真。多辦3個房產證,就意味著拆遷后能多分3套房子。雖說這招有點兒不地道,但是咱們也能理解。可是,張兵群沒想到,馬有失蹄,人有失算。 動遷的風吹了一陣,停了,這一耗就是13年。直到2005年,動遷的風才又再次刮來,這回是真的要拆遷了。可是,拆遷補償的政策卻變了。不按戶補償了,按面積。 這樣一來,把老宅分成4戶就沒有任何意義了。相反,因為8間房子落在4個人名下,張兵群跟開發商協商補償的時候反倒麻煩了。因為親戚們又是選房,又是辦手續的,眼看著房子是要不回來了,張兵群趕緊要求姐妹三人把房子重新過戶給自己。起初姐妹們也同意了,簽訂了贈與協議,并且做了公證。 按張博繼的說法,8間房子的產權重新回到父親名下,這叫完璧歸趙。拿到手續之后,他和開發商幾番協商,最終得到了4套房子的拆遷補償。可是萬萬沒有想到,就在這時候,三妹張貴英一家卻突然來要房子。 張家父子說,別看他們拿了4套房子,但是因為面積超了,還欠開發商50多萬元呢。本打算以市場價賣掉其中一套房子,大概能收回70萬元左右,正好填上這個窟窿。如今,張貴英一家想要房子,也行,而且還能給一個親戚優惠價。可是沒想到,張貴英,也就是呂志敏的媽媽,只肯出20萬元。雙方談不攏了。要是當年把房子的產權弄明白,至于今天反目成仇嗎? 咱們先聽了呂志敏一家的陳述,覺得是當舅舅的不仗義,騙走了房子。可是聽張博繼說完,好像也有道理。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啊!呂志敏一家思來想去,想出了一個辦法。把大舅張兵群約過來,偷偷錄音! 偷偷錄音做證據 對簿公堂 兩家打官司,肯定是各執一詞。到底誰說的是事實呢?好在一共兄妹四人,也就是說,除了當事雙方還有兩個姐妹。于是,記者找到他們兩家進行求證。 張兵群大姐的女兒王素軍告訴記者,2005年,舅舅張兵群好幾次來家里做客,都是為了房子的事。當時他信誓旦旦、拍著胸脯保證:“咱不要房,直接拿錢。動遷之后,錢肯定少不了你的!”結果,舅舅承諾給她家的錢仍然無影無蹤。 同樣,在張兵群四妹的家里,記者也聽到了類似的說法。 姐妹三家都是又生氣,又無奈。氣的是自己兄弟騙人,無奈的是姐妹三人都沒有證據。大姐、二姐干脆放棄了,自家兄弟拿走,就當是肉爛在鍋里了。可是三妹張貴英一家不富裕,等房急用啊。一家人想來想去,想到了錄音這個辦法。 偷拍暗訪,這哪是平民百姓干得來的事啊?錄了一段后回到家里,三口人仔細一聽,不行,很多話說得模棱兩可,拿到法庭,當不了證據。于是,他們趁張兵群健康狀況好的時候再次把他約到家里錄音。這把呂家人忙的,都趕上職業偵探了。 憑著手上錄音的證據,張貴英夫婦將張兵群訴告上法庭。告什么呢?告張兵群接受贈與房產、爭取相應利益后,拒不履行口頭約定的義務,不還房。就憑幾段錄音,能把房子要回來嗎?咱先聽聽錄音: 呂鐘義:當初你說爭完以后,還給我們。我們是在這么個前提下,答應去給你辦的公證。對不對? 張兵群:這個我忘了,就按你說的這個吧,就算是這么回事。 呂鐘義:說一千,道一萬,還是因為錢不夠。 張兵群:錢不夠,對。 呂鐘義:因為你欠開發商的錢太多,你就不還給我們了。 張兵群:對,就是這個。 呂鐘義:就是這個意思吧? 張兵群:對。 很快,一審判決下來。呂志敏家靠錄音贏了,張兵群必須還房。這下,張兵群又不干了。他說,一盤錄音帶怎么能敵得過房產證呢?更何況,當初還有贈與公證書,寫得清清楚楚。所以,張兵群不服,提出上訴。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的確不好判。呂志敏這面,為了要回房子,只得向法院申請,對這份錄音證據的內容進行司法鑒定。 法官告訴記者,法院已經接受原告方的申請,對錄音過程、錄音內容進行鑒定。因為這個案子中被告許下的承諾是很重要的依據,是是否能夠撤銷公證贈與的理由。 目前,錄音鑒定的結果還沒有出來,價值70萬元的房子還沒有定論。不過,大家最關心的可能不是房子,而是怎么處親戚。親友之間難免有人借錢借物,面對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呢?要分兩種情況:第一種,壓根兒沒想讓人還的,啥也不用說,就當送給人家了;第二種,擔心對方不還的,要么不借,要么留下證據。這叫親兄弟,明算賬。
劉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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