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網 LUYIN.com】“犯罪嫌疑人林某,今天對你的訊問將進行同步錄音錄像,你的一言一行將被全程記錄,并將作為證據送交法庭……”近日,慶云縣檢察院在全市首次嘗試對普通刑事案件訊問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此前,同步錄音錄像只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時使用,針對的多為官員而非普通百姓。
2010年7月25日,犯罪嫌疑人林某以有人給其打錢為名,從其情人顏某處騙來一張農業銀行金穗卡,并先后7次從該銀行卡上取出現金兩萬元,隨后潛逃。今年2月5日,慶云縣公安局將林某抓獲歸案。2月10日,該案被移交檢察機關。在對此案進行審查批捕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犯罪嫌疑人林某和受害人顏某是情人關系,案發后兩人仍在聯系,且顏某只想追回被騙走的財物,并不想追究林某的刑事責任。慶云縣檢察院辦案人員分析,二人很有可能同時出現翻供、翻證情況。為避免出現免意外,該院決定借鑒職務犯罪案件的做法,對訊問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固定嫌疑人供述,夯實案件證據基礎。隨后,辦案人員就設備、操作人員及同步錄音錄像的程序等細節性問題與技術部門溝通后,成功對該案進行了同步錄音錄像。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定,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必須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但對辦理普通刑事案件提審是否進行同步錄音錄像尚未作出規定。該院副檢察長王國柱介紹說:“我們嘗試對普通刑事案件訊問犯罪嫌疑人實行同步錄音錄像,避免了犯罪嫌疑人因翻供導致案件陷入被動,進而影響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對公安機關偵查活動是否存在刑訊逼供、誘供行為進行審查,以錄音錄像形式固定下來,對公安機關也起到了很好的監督作用,還能增強辦案檢察官的責任感。”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