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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3-6 14:49:00 | 來源:Luyin.com | 分類:行業快報 | 熱度:2613℃
利用竊聽器竊聽的情節大多出現在影視作品里,余某、陳某卻把此當作生財和報復工具。新快報記者昨日從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獲悉,余某、陳某因利用竊聽錄音刻錄的光碟敲詐勒索被害人,目前已被批準逮捕。 據介紹,2011年8月,犯罪嫌疑人余某在東莞承攬賓館的消防業務。其間,余某多次找到該鎮消防大隊的小梁(化名)要求審批,后均因該賓館的消防不合格,導致審批未通過。余某因此懷恨在心,便和老鄉陳某密謀敲詐勒索小梁。 同年12月,余某攜帶由陳某從網上訂購的竊聽器竄至消防大隊小梁的辦公室,乘室內無人之機,將竊聽器安裝在辦公室的壁畫后面連續五天進行竊聽。竊聽到的內容均為小梁日常的工作談話且模糊不清,但余某仍將竊聽內容刻錄在光碟里并指使陳某打電話、發短信威脅小梁匯款60萬元到指定賬戶,否則將竊聽到的錄音光碟寄給相關部門。(記者 楊英杰 通訊員 勞業云 報道) 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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